話說~
數天前~
本班永遠的第一名雀躍的跑來跟我說~
「老師,我集到五百點了!」
「嗯,很好ㄚ,恭喜你,可以換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囉!」
說到這~
有些看倌可能不懂~
因為本校設有獎勵制度~
所以如果有優秀表現~
就能夠換到點數~
最後再去兌換你想要的獎品~
點數越高~獎品越好~
但集到500點實屬不易~
回到主題
「老師!那我想要換東西。」
「嗯,好ㄚ,去跟主任說」
「老師!可是我想跟你換」
「蛤!跟我換?WHY?」
就在此時,殘酷的事發生了!
「老師!你上學期有說,集到五百點,可以先跟你換禮物」
哇靠!我一定是宿醉,才會說出這種沒大腦的話...
我隨口問了其他同學,想確定我是否真有說過!
沒想到大家異口同聲的說:有有有!
唉~~真不懂事!
「好吧!既然老師有說過,那就要做到。你說說看,你想要什麼?」
就在此時,更殘酷的事發生了!
「老師,你說2000塊以內的都可以,所以我要一個MP3,容量大一點的...」
硍...老子很有錢嗎?一個月賺的不多,還要應付你們這些小子無理的要求...
「喔,好吧!你喜歡嗎?老師買給你!<泣>」
以後不管表現多好,我都不會給你們加點了...嚴格控管在500點以內!!!